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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补办自考毕业证明书和毕业生登记表证明流程

    信息来源: 发布日期:2026-03-20

    一、根据教学厅函[2014]14号文件和湖南省教育考试院的通知,自考毕业证书和毕业生登记表遗失或损坏的,学校不得补发相应证书。经学生本人申请,可以开具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明书》(以下简称“毕业证明书”)、《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证明》(以下简称“毕业生登记表证明”)。毕业证明书、毕业生登记表证明与原毕业证、原毕业生登记表具有同等效力,落款日期为补办日期。 二、办理流程

    1.申请人通过电话、服务网站、去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现场等进行咨询。

    咨询电话:0731-82213032 82213033

    咨询网址:http://zwfw-new.hunan.gov.cn

    省政务服务中心服务大厅现场咨询地址:

    长沙市天心区银杏路6号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机关大院综合楼

    2.申请人持毕业证明书、毕业生登记表证明预约办理加盖学校公章手续(需走用印流程)。

    电话预约:0739-5305338(张老师)

    线上预约:请将毕业证明书、毕业生登记表证明的扫描件和联系电话发送至402863436@qq.com(张老师)。

    三、办理地址

    邵阳学院七里坪校区二号办公楼6楼继续教育管理处608室。